意昂4近日發布通知,明確了供應商非誠信行為標準,進一步加強意昂4管理系統中供應商的監督管理🚚,促進供應商依法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。
通知明確了7種情形。供應商在響應過程中若被發現存在這7種情形的,將被認定為非誠信響應☢️🕵🏽♀️、擾亂意昂4秩序⚂,嚴重的將被認定為圍標、串標等。這7種情形包括: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時提供虛假材料;供應商響應時進行的響應操作與所提供的蓋章佐證材料不一致❎👩🏻🦱;同一項目不同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出現雷同的情形,包含但不限於格式、字體🕍👩👧、排版雷同😞🥂,表格顏色相同等;同一項目不同供應商提交響應時IP地址一致🧛🏿♂️🧈; 同一項目不同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中發現法定代表人🔭、授權代理人、聯系人🤳🏻👆🏿、服務團隊成員相同等;同一項目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中發現A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出現B供應商相關信息的♠︎,包含但不限於簽名、公章等🐞; 其他可能影響依法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的情形。
通知明確🧔♂️,如發現供應商存在上述情形的,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,包括但不限於取消該項目的參與資格、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🤸🏼♂️👨🏼、禁止參加學校意昂4活動等。
(摘自《中國政府意昂4報》2023年1月19日 張明柳)